信用证交单,银行说提单没显示承运人怎么办?
提单交给银行审核,我们提单是货代出的,提单没有显示船公司carrier的名字,只在底部改了个章,章上第一行是货代的公司名字,第二行是签名,第三行是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named above. 但是整个提单上没有显示船公司的名字。银行说不显示承运人是不符点,货代又说不能加船公司名字,没显示carrier到底有没有关系呢?
|主要看信用证条款是怎么样规定的
不是船东单吗?做信用证的话,最好是开船东单,船东单上是肯定会有承运人的名字的
做信用证的话,出货代单是有点麻烦
信用证上都要要求说明的,要什么样式的提单,正本还是电放等等要求。银行审单都是要按信用证上开的要求来的,要是不符合,如果你客户接受,就是要出点罚金。
海运提单右上角的 名称是什么? 应该有公司名称。
在提单右下脚打上: 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 右上角的 公司名称。
这样就OK 了。
收到证后就得考虑到这点,不能出货代的小单,得出船公司的主单,看是谁订船了,如果是FOB的,就跟客人说一下,让他接受不符点,如果是C&F的,那就只能找出主单,不过运费就高了。总之这个事情是可以避免的,以后多注意吧...
应该是信用证上有指定的船东的!
所以导致出现了不符点!
与客人看看 是否能接受不符点 !
是FCL还是CFS。有客人协商下吧~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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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关系,UCP600规定提单上必须显示CARRIER的名称的。
UCP600
第二十条提单
a.提单,无论名称如何,必须看似;
i.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
*承运人或其具名代理人,或者
*船长或其具名代理人。
承运人,船长或代理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代理人的身份。
代理人的任何签字心须标明其系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
能否和货代公司协商一下,你们自己在提单空白处打上CARRIER: XXXXX。
第三行是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named above.
这句话不规范,货代单是要在carrier后加船公司名称的
不是不规范,主要是提单表面没有提及过CARRIER的具体名称。
提单表面必须显示承运人名称 ,因为承运人只是纯碎的身份,从名称上难以直接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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