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之一 发表于 2019-11-22 17:18:00

[业内交流] [华南](EU)2019/1782_欧盟外部电源ErP新法规法规

欧洲委员会,考虑到《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114条,

      2019年10月25日,欧洲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外部电源ErP更新法规(EU) 2019/1782,旨在取代现行ErP法规(EC) No 278/2009。新法规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强制实施。考虑到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09年10月21日发布的第2009/125/EC号指令,该指令建立了确定与能源有关的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1),尤其是其中的第15(1)条,

1.(EU)2019/1782 产品范围:增加多路电压输出外部电源。
2. 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a) 电压转换器
b) 不间断电源
c) 不具备电源功能的电池充电器
d) 照明转换器
e) 医疗设备的外部电源
f) POE合路器
g) 在2025年4月1日前仅作为服务部件或备件投放市场的外部电源,旨在替换于2020年4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同型号外部电源。并在该服务部件/备件上,或其包装上,清晰标明“外部电源仅作备件使用”和预期使用于何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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