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外贸财务
各位大神现有一个问题不解,今出口一机器,不含税成本价格为33.5万元,含税加14.5个点,现该机器销售到国外为FOB 6万美金,结汇到账金额为41.1万人民币,增值税为16个点,退税也是16个点,求该机器的利润。我公司为生产型企业。当期进项税33.5*14.5%=4.86
当期免抵退税额=41.1*16%=6.58,所以只能退4.86
也就是说,利润=41.1-33.5
如果通过代理出口
商品成本=33.5万元*1.145=383575元
按照代理的公式(开票金额=收到外汇+退税-代理费),给代理开票金额为473280
利润=473280-383575=847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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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可退金额还要结合,上期留抵税额,本期内销金额的;
2.如果机器是外购的,需要符合视同自产的条件方可申请免抵退,不然税局会让按免税处理;
3.假设贵司上期留抵为零,没有内销,该产品供应商开具专票增值税率16%,出口退税率16%,该笔交易符合视内自产条件,则:
本期进项税额:335000*1.145/1.16*0.16=52906.90元,
免抵退税额:411000*0.16=65760.00元
65760.00
2楼进项税计算错误,4.86为因供应商开票多付的款项,并不是专票票面税额,基础错,下面不用谈了,肯定是错的;
3楼,小心风险,分析如下:
1.税局要求给综服企业开代理退税的发票要按报关单开,开473280为虚开高额发票,税局是不给退税的,
2.开473280肯定是以(代理)假自营方式去申报退税的,被税局查到,将驳回退税,进项转出,并取消退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面临罚款,甚至刑罚;
3.自已再开开473280销项专票,需要缴纳:增值税:473280/1.16*0.16-335000*1.145*/1.16*0.16=12373.10,附加税:12373.10*(7%+3%+2%)=1484.77,假设代理按开票金额付款(事实未必),给代理退税毛利润:473280-383575-12373.10-1484.77=75847.13(未减相关环节费用),要去自已退税80331.90降低毛利润4484.77,
4.原因为未计开票增加的税费成本,等于自已多花4484.77+,去冒险养第三方公司喽。
4楼的朋友,请教一下:
1.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应交增值税,请问你所列附加税1542.37元如何得出?
2.企业所得税为季度预交,年度汇算清缴,而且还要扣除工资,经营费用等允许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请问你所列企业所得税1233元如何得出?
你公司需要一个好财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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