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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商务部宣布将在明年对部分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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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6 1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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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为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稳定的贸易环境,也为了在配额取消后继续保持和提高纺织出口行业的整体效益和长期的国际竞争力,中国政府在认真听取了有关行业组织、纺织服装企业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2005年一体化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部分纺织品采取从量税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作为经济调节手段,关税具有透明度高、公正、公平的优点,我们希望通过采取这一措施,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进一步优化我国纺织品出口结构。在税率设置上,将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   二是各级政府部门加强服务,及时发布纺织品出口信息,引导企业有序出口,鼓励行业自律。   三是适时发布纺织行业投资增长信息,加强对中国纺织企业的风险提示,防止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   四是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为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参与经济全球化提供贸易便利和政策扶持,创造共赢发展的局面。   五是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及对出口的协调引导。   六是进一步推广ISO9000质量体系、ISO14000环保标准等行业标准,推动中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与国际接轨。   七是通过各种贸易促进措施,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加大对研发和设计的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   八是在纺织品贸易领域加强多双边的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间的对话,加强沟通和理解,开展合作和交流,在维护我企业正当权益同时,实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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