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有一批出口到比利时客商的季节性货物,共计划10x40’柜,价值30万美元。根据与客商签立的合同要求及L/C规定,按时按质交付货物,并制单议付。出货10天后,突然接到客方银行通知,称我方单证有不符点,客方拒付,不符点在于提单上的目的港( Port of destination Antwerp)打在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一栏。两天后,受益人又接到客方当地律师行急电通知,称该客户宣布倒闭,资产已被冻结,要求债权人在规定期内提出索赔。请将上文译成英文,并用英文答题,如何处理此案,将损失降低到最少?2.我司有一希腊客户订购一批木伞2x40’,价值6万多美金,按客户要求我们发了一批样(没有在样上签字),信用证上注明“same as samples”,此L/C为60天远期证。按合同及L/C要求,我司组织生产并按期交付。货到目的港后,客户立即将货物分销了,50天后客户提出我司出的货物有以下瑕疵:霉变,金属件生锈,木伞柜架变型,与原样相比,做工及工艺水平相差甚远。此客户立即请律师提交一份终止付款律师函给开证行(开证行也停止付款开通知我司银行),同时请中国驻雅典商务参赞(未出席)与雅典当地检验机构去现场签订,并出了一份检验报告(请见附件),请问如何处理此案?[此帖子已被 爱琴儿 在 2004-6-8 16:43:51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