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可以免费发布合法广告和外链的外贸论坛

外贸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2|回复: 0

航空特种货物运输方法,注重运输条件

[复制链接]

99

主题

100

帖子

30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03
发表于 2019-11-22 16: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航空运输是非常便捷的一种运输方式,也是比较安全,耗时较短的一种运输方式;但是其缺点就是需要耗费的资金较高。同时不是所以物品都是可以用航空运输的,航空运输有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特种货物运输。那么航空特种货物包括哪些呢?托运人要求急运的货物,经承运人同意,可以办理急件运输,并按规定收取急件运费。    凡对人体、动植物有害的菌种、带菌培养基等微生物制品,非经民航总局特殊批准不得承运。凡经人工制造、提炼,进行无菌处理的疫苗、菌苗、抗菌素、血清等生物制品,如托运人提供无菌、无毒证明可按普货承运。微生物及有害生物制品的仓储、运输应当远离食品。    植物和植物产品运输须凭托运人所在地县级(含)以上的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    骨灰应当装在封闭的塑料袋或其它密封容器内,外加木盒,最外层用布包装。    灵柩托运的条件:    (一)托运人应当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准运证明,并事先与承运人联系约定;    (二)尸体无传染性;    (三)尸体经过防腐处理,并在防腐期限以内;    (四)尸体以铁质棺材或木质棺材为内包装,外加铁皮箱和便于装卸的环扣。棺内敷设木屑或木炭等吸附材料,棺材应当无漏缝并经过钉牢或焊封,确保气味及液体不致外溢;    (五)在办理托运时,托运人须提供殡葬部门出具的入殓证明。  动物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出具当地县级(含)以上检疫部门的免疫注射证明和检疫明书;托运属于国家保护的动物,还需出具有关部门准运证明;托运属于市场管理范围的动物要有市场管理部门的证明。托运人托运动物,应当事先与承运人联系并定妥舱位。办理托运手续时,须填写活体动物运输托运申明书。需专门护理和喂养或者批量大的动物,应当派人押运。动物的包装,既要便于装卸又需适合动物特性和空运的要求,能防止动物破坏、逃逸和接触外界 ,底部有防止粪便外溢的措施,保证通风,防止动物窒息。动物的外包装上应当标明照料和运输的注意事项。托运人和收货人应当在机场交运和提取动物,并负责动物在运输前和到达后的保管。有特殊要求的动物装舱,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注意事项或在现场进行指导。承运人应当将动物装在适合载运动物的飞机舱内。动物在运输过程中死亡,除承运人的过错外,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应当提供最长允许运输时限和运输注意事项,定妥舱位,按约定 时间送机场办理托运手续。政府规定需要进行检疫的鲜活易腐物品,应当出具有关部门的检疫证明。包装要适合鲜活易腐物品的特性,不致污染、损坏飞机和其它货物。客运班机不得装载有不良气味的鲜活易腐物品。需要特殊照料的鲜活易腐物品,应由托运人自备必要的设施,必要时由托运人派人押运。鲜活易腐物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承运人因采取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    贵重物品包括:黄金、白金、铱、铑、钯等稀贵金属及其制品;各类宝石、玉器、钻石、珍 及其制品;珍贵文物(包括书、画、古玩等);现钞、有价证券以及毛重每公斤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物品等。贵重物品应当用坚固、严密的包装箱包装,外加#字型铁箍,接缝处必须有封志。    枪支、警械(简称枪械)是特种管制物品;弹药是特种管制的危险物品。托运时应当出具下列证明:  (一)托运人托运各类枪械、弹药必须出具出发地或运往县、市公安局核发的准运或国家主管部委出具的许可证明;  (二)进出境各类枪支、弹药的国内运输必须出具边防检查站核发的携运证;枪械、弹药包装应当是出厂原包装,非出厂的原包装应当保证坚固、严密、有封志。枪械和弹药要分开包装。 枪械、弹药运输的全过程要严格交接手续对于以上的特种货物运输一定严格遵守航空特种货物运输要求,因为本身货物的特殊性,在包装或一些基本的处理上,需要非常注意,比如有强烈气味的特种货物,否则气味扩散之后,可能会影响到其他人,也可能导致飞机机舱气味难以清除,所以包装一定要严格。
友情提示:回帖是一种美德,也是对楼主辛勤付出的尊重和支持!
  • A.出于对楼主的尊重以及版规要求,请礼貌回帖,请不要纯表情、灌水、重复内容刷屏和广告。
  • B.本论坛禁止发表一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言论。
  • C.本站所有帖子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帖子内容版权归属作者所有,如是转贴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或转载帖子内容时须征得帖子原作者的同意或注明内容原出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论坛

GMT+8, 2024-5-17 01:33 , Processed in 0.094575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23 外贸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