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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读懂上海自贸区企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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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1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467家自贸区内企业“首登”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相当于应该报送年报的企业总量约12%。(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这是上海市工商局9月23日披露的数据,被媒体解读为上海自贸区首发企业黑名单。哪些企业会上黑名单?上了黑名单面临哪些监管约束?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宽进严管?《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为你解读。
公示年报是义务
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自贸区内企业应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也就是原来年检的时间段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同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按照自贸区内的企业设立情况,今年应该有近1.2万户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最终的数据显示,最终主动完成申报的有87.9%。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网站的信息,从8月11日到9月12日,已经有20家企业因为履行公示年度报告义务,所以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按照规定,可以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未按规定期限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二是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不过目前自贸区首份发布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原因都在于没有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严重违法企业或面临贷款限制
从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后,相关的法律责任发生了变化。过去如果不办理年检,工商部门会进行行政处罚。而现在,则是进行信用约束。
当然,这还只是第一步,如果被列入名录的企业又未能在3年内按规履行公示义务,将进一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公示。等待这些企业的,将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信贷等多方面的限制或禁入。《解放日报》的报道说,目前上海正在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力争实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动,高效地维护市场秩序。
经营异常名录实际上是与注册资本认缴制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运用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管的举措。
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怎么管
自贸区内实施之初就明确,在区内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同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规定。
注册公司的便捷和自贸区所激发的创业、创富激情,早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之初就已经表现的淋漓尽致,大量的企业和个人涌入自贸区开始注册企业,这也使得区内新设企业数量超过1.2万家,超过原上海保税区20年的注册数量。
基于“宽进”的原则,上海自贸区内无法对注册企业设置门槛。不过在自贸区挂牌之初,管委会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未来可以通过市场和监管来加以选择。
上海市工商局的数据显示,自去年挂牌至今年9月15日,自贸区共新设各类企业12288户,新设企业注册资本总计3459.08亿元人民币,户均高达2840.98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过亿元人民币的有769家,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有5234户,占到了总数的43.07%。从新设企业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占新设企业总数的54%、27%。
为形成稳定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上海自贸区在“宽进”基础上实施了“严管”,这份经营异常名录的出现,也表明这种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已经落地。除了上述的企业年报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之外,上海自贸区还形成了还包括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在内的6大项是中事后监管制度。
当然,要使事中事后监管起到效果,各类数据库的整合和统一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真正对企业实施信用约束。今年6月18日举行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专题询问中,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邵志清说,信用信息的应用在自贸区内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事前的诚信承诺,这样就可以减少审批,推行认缴制、公示制等。二是事中进行评估,并且加以分类。三是事后的联动奖惩,好的给予便利化、奖励,差的加强监管、惩戒。
显然,“宽进”自贸区之后,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
http://www.yicai.com/news/2014/09/4022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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