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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试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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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9 08: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通知》指出,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要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分级实施清单管理,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清单要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通知》提出,要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事项,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其余442项采取压减材料和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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