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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交流] [中南]网贷风险能依赖大数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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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17: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可否认,大数据拥有独特的魅力,凭借大数据差人能够疾速锁定犯罪嫌疑人,P2P渠道能够疾速辨认告贷人优质与否;但大数据不能协助差人将监犯送进牢房,不能协助互联网金融公司彻底解决危险事件。
  大数据只是是对告贷人归还才能的猜测,而不是成果,当最后危险仍然发作时,要害的仍是追偿才能
  所谓的大数据只是是对过去留传数据的统计与剖析。P2P渠道大数据是指经过对数据调集的剖析,得出相应的猜测,继而到达危险防止的意图。也就是说大数据只是只能用来做危险的预判,不能用来解决危险。当坏账降临银行时,银行能够经过吸收储蓄来增加其本钱总量,然后到达下降坏账的份额的意图,而这恰恰是P2P渠道无法做到的。
  仍是那句老话,出资有危险,网贷需谨慎,没有任何数据都是肯定的安全的。出资的话,P2P归于高危险的。
  风控才能首要体现在渠道对告贷方的公司或许自己的审核才能,当前银行的征信记载没有正式的融入网贷渠道,单纯的信用贷款对于网贷模式来讲,在当前的形式上看并没有得到大多数的出资人的认可。更多银行承兑汇票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何防范风险的发生http://www.ycb.com/article/hpzrf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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