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可以免费发布合法广告和外链的外贸论坛

外贸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3|回复: 0

关于UDI的实施,FDA和欧盟的异同

[复制链接]

24

主题

25

帖子

86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

积分
86
发表于 2019-9-26 09: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相同之处:
(a)都是基于并符合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提出的《UDI应用指南》的要求;
(b)三家被认可的发码机构:GS1、HIBCC、ICCBBA;
(c)不包括物流;
(d)不指定UDI的PI部分;
(e)在零售/POS情况下,不需要PI部分;
(f)可重复使用的设备需要直接标记UDI;
(g)可植入物在被植入前,应进行UDI识别;
(h)UDI数据库包含每个器械的核心数据;
(i)新产品在投放到市场前,必须将UDI-DI部分输入数据库;其他原因的变化应在30天内完成更改;
(j)当设备或者UDI数据库字段发生变化的时候,需要新的UDI-DI;
(k)条形码验证。
2、不同之处:
(a)赋UDI的职责:在欧盟是制造商的职责;在美国是贴标签商;
(b)器械的分类是不一样的;
(c)一次性使用的设备包装除外:在欧盟仅限于I类、IIa、IIb类,而在FDA不受限;
(d)在FDA日期的标准格式(YYYY-MM-DD),欧盟没有定义日期格式;
(e)关于I类器械:在欧盟DI和PI部分都需在产品上,而在美国只需要有DI部分;
(f)标记的采用:在欧盟必须同时采用AIDC和HRI的两种方式。

久顺企管集团:NMPA注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FDA验厂咨询辅导,CE认证,欧代,自由销售证书。13262599339
友情提示:回帖是一种美德,也是对楼主辛勤付出的尊重和支持!
  • A.出于对楼主的尊重以及版规要求,请礼貌回帖,请不要纯表情、灌水、重复内容刷屏和广告。
  • B.本论坛禁止发表一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言论。
  • C.本站所有帖子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帖子内容版权归属作者所有,如是转贴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或转载帖子内容时须征得帖子原作者的同意或注明内容原出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论坛

GMT+8, 2024-4-29 06:10 , Processed in 0.088479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23 外贸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