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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食品MOA进口登记证(外饲准字)及海关总署工厂准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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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7 15: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最近接到好多客户咨询进口宠物食品等相关手续,小编在这里给予一个详细的解答。客户咨询最多的无非就是主粮,零食,罐头等。其实,这些所需要办理的进口手续是有区别的。
一般来说,主粮(包括干粮和湿粮)需要根据具体成分来确定是否被农业部允许登记,如果成分符合农业部的进口登记要求,则需要办理农业部进口登记证。
申请流程:资料递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递交产品进行产品复核检验-产品检验通过-农业部发证-查询发证结果。
而零食和零食罐头(注意是零食罐头,主粮罐头还是需要办理进口登记证的),按农业部要求,是不需要办理进口登记证。
京元瑞环可专业办理农业部进口登记。
但是相同点是,主粮、零食、罐头都需要境外生产工厂在海关总署备案,一般称为GACC准入。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有一个输华目录,目录全称为《允许进口饲料原料、宠物食品及配合饲料国家(地区)产品名单》。办理海关总署准入,最后无实体证件,通过后会在网上公示。
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达到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效要求,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向海关总署推荐。推荐材料应当包括:
(一)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
(二)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等;
(三)官方证明:证明所推荐的企业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其产品允许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自由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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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5 14: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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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30 1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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