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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愿退回全额模具费,老外要移交法律部门处理,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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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1 10: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哎,兄弟命好苦啊,只能支持你一下了.不要着急总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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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1 10: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生意要诚信,不管你付出了多少,你却没有完成客户给你任务,你凭什么压着人家的款子,想想如果是你怎么样,如果客户对这个东西是急用的,你不是耽误人家的事情吗.所以我觉得还是把款子还给人家,做生意总有亏的时候.以后注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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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1 10: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少钱。没什么。。他们吓唬人。。你们不要怕老外是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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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1 1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LZ,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想90%以上的公司都会找出种种理由推卸,而不去反省一下自己错误在哪里。
实际上,从任何角度来讲都是你们不对,不用找什么解决办法了,把钱退给别人就是了。既然答应别人的
货做不出,当初为什么还要接这个活?有损公司信用,也影响国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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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1 13: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LZ别想了,只有一条路,搞定你老板,,如果你老板死活不同意,跳槽,跟这样的老板自己的声誉都毁了。
说不定你老板那边扣技术人员工资,那边让你抗着责任,,自己却在那里赚钱,根本没道德和社会责任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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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1 13: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怕啊,不用怕,小弟有过这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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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1 14: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个字: 如数退款!
别让人觉得你们是赖皮!这会严重影响你们以后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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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1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从楼主提供的基本情况出发, 站在你的角度上看问题,如果是我,做如下判断和处理:
1. 模具费用不大的情况下,不要理睬他了,请legal department来处理难道不要花钱?更何况他在国外,鞭长莫及!如果争气不争财,非要搞到底,嘿嘿,到了国内还摆不平这小子.没有合同,或者即使有合同也没有列明贸易纠纷的处理办法和适用法律,能拿你如何呢?
2.从现在开始回复电子邮件要注意措辞了,虽然对于电子邮件的作为证据各国的法律对取证方式和证据效力
有不同的规定,但是总归不要给自己留下不利的说法.
3.老板的态度很重要,如果真的不想还钱了,那么就甭理睬对方的了,也不要提退款的事情了,问对方:现在模具开好,是否发运? 你这里不知道如何收取国外模具货款的? 如果是正常渠道,该核销的还是要去做核销,那么没有实际出运货物看来还是会有麻烦.
当然楼主自己也说了,你们理亏在先,所以如果能挽回还是尽量挽回,实在做不了君子,只能当回小人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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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1 14: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Tommy 于 2006-5-11 17:12 发表
这个兄弟怎么说,但是人家说让中国同事或者中国人跟我们联系就不好解决的了啊,如果是国外的,我们怕个毛啊,是不是,关键如果是同胞的话就不好说话,好沟通撒,搞的大家都不好的
非常希望大家都给点意见 ...
噫?这个蛮有趣的 CHINESE CORRESPONDENT=中国的通讯记者, 通信者???
如果电子邮件取证有效,老外当然可以聘请中国的律师代为处理贸易纠纷,赫赫还是那句话,
双方没有约定纠纷处理的法律方法,估计也只能强行采用一些法律条文,硬凑上去,要求索赔.
用律师信函的恐吓来达到一定的目的.还是采用不理睬其邮件恐吓,回复邮件注意措辞,真的
等来了律师信再做处理也不迟的.
到时候可别忘记请我们来观赏一下对方的律师信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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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1 15: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实际是在做人啊, 怎么做是个人格问题, 后果如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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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1 17: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究竟收了多少模具费啊?好好奇啊。
ANYWAY,你们答应了别人而没做到,退还模具费是合理的。反正想办法把事情处理好,除了金钱外,还要注意自己的信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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